爱是一碗红烧肉
文/艾英
古往今来,人们无不以肉为美味,“六十非肉不饱”“晚食以当肉”。可见肉成了人们饮食中不可缺少的东西。
我和丈夫结婚时,我们每人每月工资46元,由于上有老下有小,平时只能维持粗茶淡饭的标准。一次,丈夫发了一元二角的加班费,我记得那天他几乎是跑着回来的。一进门他就大叫:咱们可以改善一下了。当时,肉是分等级的,一级肉九角钱一斤,三级肉才七角二分钱一斤。一元二角钱能买一斤半五花肉呢。
丈夫把这钱全部买了五花肉,回来切成一指多厚的方块,他在锅里放上油和糖,待糖融化冒黄沫子了,把肉全部倒进去翻炒,等肉吱吱冒油时再放姜、葱、蒜、辣椒、料酒和水,之后用小火慢慢地炖,最后放盐,出锅时再摆上几根香菜。丈夫做的红烧肉通红透亮,红得就像我们新房里的大红喜字,咬一口,顿时香气四溢,吃下去肥而不腻,我一时觉得有个会做红烧肉的丈夫真是幸福极了。从那时起,我就相信“爱是一碗红烧肉”。
很多年后,我单位有一个女研究生的老公,被一个会做红烧肉的女试验员抢走了。在离婚前,女研究生曾做过最后一次努力,让老公再做一次选择。老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红烧肉”。她痛定思痛,决心烧出世界上最好的红烧肉。她利用业余时间看食谱、学烹饪、勤实践,这个才女还真有灵气,她的厨艺很快就名声大噪,烧红烧肉的本领更是叫绝。她做的红烧肉虽没把她的老公夺回来,却把一个年轻的博士生的脚步牵引了过来。
通过向这位女士请教才知道,我丈夫做的不是正宗的红烧肉。正宗的红烧肉应叫东坡肉,是苏老先生创造的。做法应是把带皮的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成大块,垫上作料,以酒代水先焖后蒸,过程要好几个小时。出锅后肥肉都化掉了,汁肥味浓,甜咸各半,肥而不腻,酥烂却有形。我把学来的手艺现趸现卖,不光五花肉,猪蹄子、猪排、猪肘子都依法去烧,吃得丈夫直咂舌头:“我当年那块砖头扔得值啊,不然怎么能引出这么多的玉!”
其实红烧肉是很随和、宽容的,几乎可以和笋、藕、芋头、土豆、萝卜、白菜等所有的菜同烧,味道更宽广、更鲜美。
最近,看了林非先生的《吃的随想曲》一文,他说,他童年最爱吃红烧肉,而且每次都是拼命往肚子里填。妈妈怕撑坏了他稚嫩的肠胃,往往在他吃得踌躇满志的时候,指着房梁说,有猫在上面爬。就在他抬起头来的一瞬,妈妈就把红烧肉藏了起来。这几句话把母亲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他也继承了母亲的遗风,虽然收入微薄,仍倾其所有为儿子做红烧肉。儿子颇有良心,长得高大英俊,还得了美国一所大学的奖学金。我想如果儿子打电话要回来的话,他为儿子准备的第一道菜肯定是红烧肉。
我总以为,爱可能是情人节的一朵玫瑰花,也可能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碗红烧肉,条条块块总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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