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集团公司“名扬天下”酒的故事 2001年6月11日,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在其第33类白酒等商品上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名扬天下”商标的注册申请,欲创建另一个高档白酒的新品牌。2002年4月9日,国家商标局经审查后作出商标驳回通知书,以申请商标夸大宣传,驳回了五粮液集团公司的申请,决定不予公告。五粮液集团公司不服该驳回通知,于2002年5月30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2004年6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后作出驳回复审决定书,认为“名扬天下”顾名思义就是表示名声传播很广,声誉遍布整个世界,构成了对本商品质量及知名度等特点的夸大宣传,决定驳回五粮液集团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五粮液集团公司不服,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诉上法庭。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书,因此,五粮液集团公司注册“名扬天下”商标未获国家商标局通过,此酒上市一年多便不得不退出市场。现存世量不多, 所以此酒更值得收藏品鉴! 本人收藏的几瓶2003年1月产名扬天下酒,—52度、浓香型、500ml, 此酒为精装版,是四川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十大名酒“五粮液”酒的另一个版本,被称之为酒中瑰宝。在地下酒品收藏室恒温保存了18年,是十分难得的珍品, 有缘请电微18102345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