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说一说“品牌”的价值。“品牌”本来就是一个商品的名称及象征符号,它本身是没有价值的。但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由于消费者和商家的“信息不对称”,即消费者掌握不了这一商品品质的真实信息,只能相信商家给出的信息(即广告),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实际上打广告多的品牌就是好品牌、大名牌,就更有价值,久而久之,人们已经忘记了商品本身的品质,而只相信广告了。对于生产厂家来讲,他们意识到广告能创造“品牌价值”,于是干脆只管打广告,不管产品本身的品质了。这就出现了当年的“秦池酒”现象:秦池公司只管打广告,不管生产酒,最终归于失败。
为什么?这是因为商品的价值最终是由其品质决定的,没有品质的品牌是不会长久的。
可是,中国的酿酒业却丝毫没有从“秦池酒”的失败中吸取教训,仍然在重复着当年失败的故事。当我们在泸州黄舣镇的“中国酒谷”中看到“成吉思汗酒业”,“北方红高粱酒业”的灌装厂房时,就意识到现实中的“秦池版酒”正在反复地上演,把四川产的原浆酒贴上内蒙古地区的商标去卖,告诉大家说这是“内蒙古佳酿”,这种明摆着的“骗术”能持续多久呢?
在中国处于市场经济初期的时候,人们迷信广告,所以,造就了“秦池酒”一时的辉煌,如今,信息披露的渠道多了,人们的觉悟提高了,消费意识日益成熟,这种靠“贴牌”创造“新品牌”的营销技术还能创造奇迹吗?
本文节选自《休闲读品·天下》(第五辑)之《关于中国酿酒产业的若干思考2》